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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 构 设 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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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是负责调节和管理全市近期国民经济运行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经济发展和宏观调控的方针、政策;参与全市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制定及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监测、分析全市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2、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制定发布全市第二、三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产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调整方案;联系工商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和调整。
3、组织拟定全市工业、商贸综合性规范性文件, 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企业的法制工作;收集、整理和发布经济信息;监管全市典当行业。
4、指导有关部门拟定行业规划;研究制定电力、冶金、汽车、建筑机械、医药等工业及商品流通、餐饮服务的行业规划,实施行业管理。
5、研究和规划全市竞争性行业投资布局,定期公布项目投资引导目录;指导除国家拨款以外的工商企业投资和商业性银行贷款的方向,进行项目的登记备案和监督,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提出鼓励企业技术改造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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